“儿童酌减”的说法该改了
《广州日报》
2010年7月19日
育儿教育与服务 小儿推拿领导品牌
文章出处: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7/19/content_1030657.htm
2010年7月12日,四川内江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导致100多人出现不良反应,其中一名3岁女童死亡,死因为“用药过量”。记者16日来到事故地点询问事发当天的医务人员,他们至今仍对儿童应该服用的药量一头雾水。(7月18日《潇湘晨报》)
包括某些疾控专家在内的医务人员,都对抗疟药物的儿童用量标准毫不知情。这正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医务人员给当地儿童服用的片剂是成人药品,按照大人体重的标准来制定,儿童服用的剂量远远超过标准剂量。
为什么当场的医务人员都犯了共同的错误?这种失误是纯粹偶然还是具有某种代表性与普遍性?我认为,答案是后者。当前,类似的悲剧与伤害继续潜伏并发生着,儿童们正置身于一种用药的“险境”。
有关调查显示,由于不当用药而致聋的儿童,正以每年3万余人的速度增加;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聋哑学校的孩子当中,70%是因为小时候药物使用不当造成残疾。有专家曾指出,我国90%药品没有儿童剂型,只好把“大人药片”掰小喂给孩子吃,这“等于在孩子身上做药物试验”。资料显示,我国大约3500多个药物制剂品种中,儿童药物剂型不足2%,大多都是“儿童酌减”的模糊用药,这无疑对我国上亿儿童及儿童患者这个特殊群体的用药安全和疾病治疗极为不利。
让儿童得到规范、安全的用药,医生们应该承担相当的责任。但毫无疑问,在儿童药品使用上,单靠医生的力量不够,也存在极大风险。
在我看来,在儿童用药的生产标准、使用标准方面,还有赖于药品制造商、研究人员、医生等卫生专业人员和民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而前提基础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尽快出台一种国家标准,使之尽快地形成社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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